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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报税注意事项
作者:上海财务网   发布日期:2013-11-21 14:58    浏览: 次


为规范纳税行为,自2006年11月份申报起,依照税务局要求,纳税人,扣缴申报企业必须带好以下资料: 
1.营业税申报表2份(盖公章)(可打印) 
2.工商企业城建税等税费申报表2份(盖公章) 
3.会计报表(资产负债表,损益表)各2份(盖公章)(可打印) 
4.扣缴个人所得税报表2份(盖公章)(可打印) 
5.发票领用存月报表2份(盖公章) 
6.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(盖公章)(可打印) 
7.纳税人基础信息月报表2份(盖公章) 
8.税单(右税情况下)或申报回执(零申报情况)1份(盖公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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